民工因工伤事故如何向老板所要赔偿?
我叔因工作时不甚将左手食指折段,但因没有签定任何合同和协议,该怎么向老板所要陪赏?  
普济律师事务所回复:2010-7-3 15:45:30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叔叔与该单位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且在工作时使左手受伤,应该是属于工伤事故。就算自己没跟单位签劳动合同,也能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是由雇主缴费,劳动者不用交费。如果老板没交工伤保险,就由老板负责赔偿。若是单位老板不管,你叔可以诉诸法律。 首先、应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关系争议仲裁,仲裁你与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到该厂所在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性质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你在该厂上班受伤赔偿问题。 最后、老板还赖着不赔偿,你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对你的老板强制执行;或者,你叔对该劳动争议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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