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因工伤事故如何向老板所要赔偿?
我叔因工作时不甚将左手食指折段,但因没有签定任何合同和协议,该怎么向老板所要陪赏?  
普济律师事务所回复:2010-7-3 15:45:30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叔叔与该单位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且在工作时使左手受伤,应该是属于工伤事故。就算自己没跟单位签劳动合同,也能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是由雇主缴费,劳动者不用交费。如果老板没交工伤保险,就由老板负责赔偿。若是单位老板不管,你叔可以诉诸法律。 首先、应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关系争议仲裁,仲裁你与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到该厂所在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性质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你在该厂上班受伤赔偿问题。 最后、老板还赖着不赔偿,你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对你的老板强制执行;或者,你叔对该劳动争议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6444261,或来我所,西陵一路7号勤业商务大厦8楼,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最新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 2010-9-7
国务院: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可实... 2010-9-7
司法部创先争优巡回指导组来我... 2010-9-7
关于违约问题 2010-9-6
妈妈和爸爸分居多年,要离婚。 2010-9-6
交警叫我付10000元 说是... 2010-9-6
父亲该向谁索赔 2010-9-6
第三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胜利... 2010-9-6
我所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 2010-8-20
我所党支部“争先创优”活动工... 2010-8-20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2010-8-1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2010-8-18
对交强险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2010-8-17
举办市三届律师与公诉人论辩赛... 2010-8-16
《立案追诉标准(二)》答记者... 20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