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宜昌市律师行业有了长足发展。律师业已经成为宜昌市参与、推动和实践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更为重要的是,2006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在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新力量。”而律师作为新社会阶层人士中的重要构成部分,无论从人数还是从实力上看,都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举足轻重的力量。2006年8月,中央统战部牵头建立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参加的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一系列的举措清楚的表明执政党关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诉求,引导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市律师行业尚处于发育、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横向联合不够、管理不规范、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够好等问题,这些都制约着宜昌市律师行业的发展与壮大,阻碍了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发展,与国外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宜昌市的律师业存在很大差距。仔细分析,这些现象实质是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市在扶持律师业发展和壮大方面还从未将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还没有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能从根本上推进辖区律师业快速发展和整体实力增强的表现。
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律师法》,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基本框架,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基本内涵,同时也为深入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奠定了法制基础。
建议:
按照修订后的《律师法》确定的新规定、新要求、新思路,尽快把律师工作纳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发布推进和扶持律师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律师业的发展。应当按照中央对新社会阶层提出的“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20字工作方针,强化律师在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在宜昌市区域内的软实力。
建立律师建言献策的常态机制,大力支持律师参政议政;吸纳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建立和完善律师参与市、区(县)两级人大和政府信访法律咨询接待制度;完善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信息的传达交流机制;支持律师参与辖区社会发展战略和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研究;组织律师以可行性论证等方式为政府拟定发展计划提供法律意见;健全重大决策征询律师意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和修订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制度;建立健全有律师参与政府行为监督、专项执法调查和地方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等专项活动制度;强化律师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中的作用;提高辖区律师事务所综合竞争力;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律师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制度;强化律师管理工作。
宜昌市政协委员、普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光元